甘肃广播电视大学
甘电大办〔2015〕5号
关于印发《甘肃广播电视大学
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校内各部门、有关单位:
现将《甘肃广播电视大学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切实贯彻落实。
办公室
2015年6月5日
甘肃广播电视大学
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
为充分利用开放教育大楼一楼大厅LED电子显示屏,准确及时宣传我校转型升级、系统建设创新与成就、工作动态,切实发挥其校园信息化平台作用,优化宣传环境,保障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和制度化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LED电子显示屏分布区域
目前,学校共有可供发布信息的LED电子显示屏2块,分别位于开放教育大楼一楼的大厅和电梯入口处。
二、LED电子显示屏工作时间
正常教学周周一至周五8:20—18:30。遇特殊情况,经申请批准,可调整使用时间。每条信息发布的持续时间一般为1—5天。
三、信息发布内容
(一)一楼大厅显示屏(学校统一安排)
1.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标题新闻;
2. 学校重大活动标题或视频新闻、重大事件通知公告;
3. 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标语、重要节日庆祝标语;
4.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重要工作一句话新闻;
5. 学校教学、招生信息、考务工作安排;
6.素养提升大讲堂、重要学术报告、文化活动预告;
7. 分校、工作站重要工作动态及创新(一句话新闻);
8. 学校集体或个人重要获奖信息;
9.天气预报、生活小常识和温馨提示等;
10.经审核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。
上述内容在播出时间段内循环播放。
(二)电梯入口处显示屏(直属学院负责)
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和重要节日的庆祝标语;重要工作动态、招生信息等。
四、栏目设置与责任分工
(一)栏目设置
暂设:新闻快报、通知公告、工作动态、分校巡礼、招生信息、教学安排、成果展示和温馨提示等8个栏目
(二)责任分工
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由宣传部统一协调。硬件设施由信息中心负责。校内视频资源由资源中心负责提供。播放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。
栏目内容责任分工: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标题新闻、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标语、重要节日的庆祝标语、素养提升大讲堂由宣传部负责;学校重大活动标题或视频新闻、重大事件通知公告、重要学术报告、文化活动预告、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重要工作动态、分校、工作站重要工作动态及创新、学校集体或个人重要获奖信息由办公室负责;学校招生信息由学生处负责;教学安排、考务工作安排由直属学院负责;天气预报、生活小常识和温馨提示等后勤服务中心负责。
五、信息发布流程
(一)信息发布部门或单位须填写《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单》(可于宣传部主页下载),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,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,将申请单(纸本原件)送宣传部,同时将发布内容及申请单的电子版报后勤服务中心(王霖:电话:4898305;邮箱:wangling@gsrtvu.cn)。
(二)经领导审核且同意发布的信息,由宣传部备案存档并安排在合适栏目发布。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,宣传部提出修改意见或拒绝发布。
(三)申请部门或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LED电子显示屏的信息报送工作,做到“专人专报,责任到人”。
(四)对已播出的各类信息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长期存档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由宣传部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:栏目设置及播出时间
附件
栏目设置及播出时间
栏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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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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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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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出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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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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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标题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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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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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20—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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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重大活动标题或视频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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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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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—9:30
17:30—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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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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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事件通知公告、素养提升大讲堂、
重要学术报告、文化活动预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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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宣传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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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50—1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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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标语
重要节日的庆祝标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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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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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20—1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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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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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重要工作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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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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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30—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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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校巡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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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校、工作站重要工作动态及创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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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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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30—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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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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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招生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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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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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—1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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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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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安排、考务工作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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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属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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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30—16:30
13:00—1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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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展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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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集体或个人重要获奖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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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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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30—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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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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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气预报、生活小常识和温馨提示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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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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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00—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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